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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人民检察院“卓兰未检” 用“特别的爱”守护特别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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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青城·卓兰未检”工作团队的组成成员,托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团队本着“保护优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通过与呼市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体化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教育挽救、社会救助等工作,着力打造“卓兰未检”特色品牌,担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守护人、监管人、建设人三种角色。

倾情“呵护”成长

2021年新年伊始,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发生一起凶杀案,小花(化名,4岁女童)的父亲因为生活琐事将已经离婚的母亲残忍杀害,托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提前介入后对小花的父亲批准逮捕。

未检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花父母的情况后,对小花第一时间上门走访,全面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和监护情况。

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小花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其他亲人因为种种原因左右推诿,无人愿意抚养小花,小花只能在几个亲戚家来回借住,生活得不到稳定保障,也没有接受到该有的学校教育时,未检办案检察官及时与呼和浩特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行了联系,希望能够协调帮助解决小花的监护问题和目前的生活问题。

通过多次与小花的舅舅和舅妈沟通,帮助解决其家庭在承担监护责任上的困难和担忧,解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和未成人检察工作职能,最终小花的舅舅和舅妈同意暂时代为监护小花,小花重新回到了幼儿园学习,生活暂时得到了保障。

但因为监护权和后续抚养小花的问题以及小花父母案件等原因舅舅和舅妈对代为监护小花的决定总是反复变化,同时小花的爷爷和姑姑也提出了愿意抚养小花的意愿。

为尽快落实小花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协调解决小花的临时监护权问题,4月下旬,托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牵头与民政部门、执行托克托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呼和浩特市力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小花的亲属组织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会谈,这是小花的两方亲属在案后的首次会面,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未检检察官从亲情、法律、政策等多方面对小花的双方亲属进行劝导,最终双方通过沟通渐渐融化了嫌隙,亲情化成泪水,彼此再次建立起了信任关系,并在临时监护问题上达成共识,“不管最终确定让谁抚养小花,我们肯定都像亲生娃娃一样养”,4岁的小花终于得到了家庭该有的呵护和温暖。

下一步,托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团队将结合多方社会力量启动亲属监护能力评估、法律救助、心理救助、就学救助等,跟踪调查小花的生活情况,并最终选择最合适的临时监护人,用关爱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真正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到实处,“卓兰未检”托县检察院工作团队在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体系中不断延伸保护范围,积极探索困境儿童救助制度,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事实孤儿”和“失学儿童”等问题,积极协调民政、教育等部门实施综合救助。

2020年,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张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通过深入调查、多方争取为被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成功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返校园,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守护人”角色。  

严管诠释“厚爱”
“经过九个月考察期间,基于张某、李某的良好表现,我院对二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2021年4月22日,托县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监护人的见证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宣告不起诉决定。

15岁的张某和李某是一起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2020年6月,公安机关以张某、李某涉嫌抢劫罪移送审查起诉。未检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展开了详细的社会调查,骄阳如火、山路崎岖,经过实地走访、入户询问发现张某父母离异各自成立家庭后,张某的奶奶成为了他的实际监护人,对其一直处于监护缺位的状态,由于长期的监护失当张某逐渐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因此误入歧途。

未检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该情况后,积极与张某父母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张某的成长多关心教育。

起初,张某的父母相互推脱,不愿承担责任,“这孩子是可以挽救的,我们检察机关希望与父母共同帮助他、感化他、教育他回归正轨,严管才是对孩子的厚爱啊”,经过检察官的多次协调与劝导,张某的父亲最终同意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生活教育,并为他在当地找好学校继续学习。

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为了帮助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顺利回归学校、回归社会,未检办案检察官征求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和公安机关的意见,依法对张某、李某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九个月。

在考察期间,由于张某到巴彦淖尔市随父亲一起生活,为了方便对张某的考察,托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异地帮教模式,积极联络巴彦淖尔市检临河区察院,并委托该院对张某进行继续考察,保障跟踪帮教工作不脱节、不缺位。

以该案为契机,2021年3月,托县检察院对罪错未成年人集中开展特殊预防活动,检察长赵立新为他们开讲“第一课”,并对其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义务,从根源上预防罪错未成年人再犯,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卓兰未检”托县检察院工作团队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以严管体现厚爱,不断探索帮教矫治的新模式、新方法,加强检察机关对家庭监护不利的干预和介入,努力扮演好罪错未成年人“监管人”角色。

用心“守护”未来
“小敏,不要怕,我们是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检察官,有什么事情我们都可以帮助你”,2020年,一部未成年人公益宣传微电影《冬日暖阳》在中小学广泛放映,托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王蕾被县域中小学生所熟知,呼市检察机关首部未成年人公益宣传微电影一经上映后获得多方好评,在未成年人心里深深埋下了法治的种子。
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效性和新颖性,2019年年底,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卓兰未检”团队的指导下,托县人民检察院策划拍摄的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冬日暖阳》公益宣传微电影正式开机,经历了数次修改、补拍、校对,历时半年,在2020年5月9日正式上线。

影片以检察院未检工作人员调查一名高中生被欺凌为故事线索展开,讲述了在校中学生“赵小敏”在受到孤立、暴力、伤害后,在学校及卓兰未检的介入下,从害怕接受帮助到欣然吐露心声,从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到最终获得“重生”的故事。

故事情节真实生动,用充满温暖的叙述方式,展示了青少年从自我封闭到自我救赎的全过程,也展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温情守护。

该片旨在针对近年来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育未成年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先后被县教育部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中宣部“学习强国”、国家级媒体中国新闻网、正义网等采用,并获得全国检察新媒体年度优秀作品。

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卓兰未检”托县检察院工作团队以“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为切入点,5名法治副校长多次深入县中小学讲解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并进行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实地调研督导,并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通过通俗易懂、以案释法的公益宣传“微电影”,用心把法治教育作出品牌、作出特色、作出效果,传递法治精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把保护的触角向“案外”延伸,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做法治校园的“建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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